財產案件:按訴訟請求的金額或價款分期計算:不足654.38+0萬元的部分,每件交納50元;1萬元至1萬元,按2.5%收取;65438+10萬元至20萬元,按2%收取;20萬元至50萬元,按1.5%收取;50萬元至654.38+0萬元,按654.38+0%收取;1萬元至200萬元,按0.9%收取;200萬元至500萬元的,按0.8%征收;500萬元至654.38+00萬元,按0.7%計;超過654.38+00萬元的部分按0.5%收取。
非財產案件:離婚案件:每件50-300元,超過20萬元部分0.5%;侵犯人身權案件:100-500元,超過5萬至10萬部分為1%,超過10萬部分為0.5%;其他非財產案件:50-100元每件;勞動爭議案件:每件10元;知識產權民事案件:無爭議金額或價格的,每件500元至1,000元;對金額或者價格有爭議的,按照財產案件的標準支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