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解析:這裏的房屋補償是指對被征收國有土地上建築物價值的補償,不低於房屋征收決定公告之日被征收房屋的同類市場價格,並邀請具有評估資質的評估機構進行評估確定。這裏的市場價格,地級市政府部門會根據年度住宅房屋市場價格規律制定相應的房屋市場價格表,供當地居民參考。比如,江蘇省人民政府每年都會發布江蘇省拆遷區域住宅房源市場價格表,以響應三年壹換的政策。如果妳不知道妳所在地區被拆遷房屋的價格,可以咨詢當地政府建設部門或者索要材料。對確定房屋價值的評估有異議的,可以復核評估。對評審結果有異議的,可以向評審專家委員會申請重新評審。經市規劃部門批準的新建住宅房屋,自竣工之日起至拆遷許可證頒發之日止五年內拆遷的,拆遷人應當增加對被拆遷人的補償金額。增加補償的標準按照被拆遷房屋的補償金額計算:不滿五年的15%,不滿四年的16%,不滿三年的17%。
法律依據:《國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與補償條例》第二條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應當對被征收房屋的所有權人(以下簡稱被征收人)給予公平補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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