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消費者可以購買壹個指定金額的“福袋”,比如9.9元,“福袋”裏的商品可能超過9.9元的商品或者低於9.9元的商品或者更差。
3.理論上,盲盒可能會被認定為《中華人民共和國反不正當競爭法》第十條中的“有獎銷售”。
4.根據《國家市場監督管理總局關於規範有獎銷售等促銷行為的暫行規定》,經營者在開展有獎銷售活動時,應當明確公布獎項種類、參與條件、參與方式、抽獎時間、抽獎方式、獎金數額等信息。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反不正當競爭法》第十條經營者有獎銷售不得存在下列情形:
(壹)獎品種類、兌換條件、獎金數額或者獎品銷售信息不明確,影響兌換的;
(二)采取謊報中獎或者故意讓違約人員中獎等欺詐手段有獎銷售的;
(三)銷售彩票,最高獎金數額在五萬元以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