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依據:中國證券監督管理委員會上市公司並購重組審核委員會工作規則。
第五條M&A和重組委由專業人士組成,成員不超過40人,其中中國證監會成員不超過11人。M&A和重組委應當按照壹定比例設立專職委員。
第八條並購重組委委員應當符合下列條件:
(壹)具有較高的政治思想素質、理論水平和道德修養;
(二)堅持原則,公正廉潔,忠於職守,遵守法律、行政法規和規章;
(三)熟悉上市公司並購重組及相關法律、行政法規和規章;
(四)精通本行業的專業知識,具有豐富的行業實踐經驗;
(五)沒有違法違紀記錄;
(六)中國證監會規定的其他條件。
第十三條並購重組委委員應當遵守下列規定:
(壹)按要求參加並購重組委會議,並在審計工作中盡職盡責。
(二)保守國家秘密和並購當事人的商業秘密;
(三)不得泄露並購重組委會議內容、表決情況及其他相關信息;
(四)不得利用M&A委員會成員身份或者在履行職責過程中獲得的非公開信息,直接或者間接為自己或者他人謀取利益;
(五)不得直接或者間接接受兼並重組各方以及有關單位或者個人提供的資金、物品以及其他禮品和其他利益;
(六)不得直接或者化名、借他人名義買賣上市公司的證券。
(七)不得在履行職責期間私下接觸並購重組當事人及相關單位或個人;
(八)不得與M&A委員會其他成員串通或者誘導M&A委員會其他成員投票;
(9)未經授權或允許,不得以M&A委員會委員的名義發表公開聲明和從事與M&A委員會有關的工作;
(十)中國證監會的其他有關規定。
問:簡述邊沁法理學的基本內容。
答:邊沁創立的法理學是指法律分析和研究的學科。他把法理學的任務概括為五個方面:
首先,它是描述性的,解釋什麽是法律,法律的目的和作用是什麽,法律是如何分類的等等。
第二,法學也要批判。它指出了法律應該怎樣,法律應該怎樣制定和實施等等。
第三,法理學的研究範圍可以是區域性的,也可以是普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