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案的出現:
外國傳教士在中國的地位越來越高,當地政府無權過問外國人的事務,由外國領事處理;很多信教的人都是宗教食客,宗教信仰只是個幌子;此外,外國勢力強迫清政府賠償大量金銀,往往引起民憤。他們對外國勢力無能為力,所以他們把憤怒投射到神職人員和教區居民身上。自19世紀下半葉以來,已有400多個主要教案。
這裏有兩個例子:
1,天津教案:
1870天津發生過壹次瘟疫,仁愛修女辦的孤兒院嬰兒死亡率很高。於是謠言四起,指責尼姑挖孩子眼睛做藥。成千上萬的人開始焚燒教堂和孤兒院,殺害牧師和修女。在這壹事件中,10名法國修女、神父和其他9名歐洲人遇難。
2、山東巨野教學計劃:
1897年,山東巨野(德國聖言會傳教區)爆發宗教案件,多名德國神父遇害。結果德國出兵,結果德國租借青島和膠州灣99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