私自打井違法嗎?
未經許可打井是違法行為,處罰如下:
1,縣級以上人民政府水行政主管部門或者流域管理機構依據職權將責令停止違法行為;
2、根據情節嚴重罰款二萬至十萬元;
3.情節嚴重的,吊銷取水許可證。
直接從江河、湖泊或者地下取水的單位和個人,應當按照國家取水許可制度和水資源有償使用制度的規定,向水行政主管部門或者流域管理機構申請取水許可,繳納水資源費,取得取水權。開發、利用、節約、保護水資源和防治水害,應當全面規劃、統籌兼顧、標本兼治、綜合利用、講求效益,充分發揮水資源的各項功能,協調生活、生產經營和生態環境用水。
綜上所述,偷采地下水屬於違法行為,相關部門將視情節輕重追究刑事責任。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水法》第三十六條
在地下水超采地區,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應當采取措施,嚴格控制地下水的開采。在地下水嚴重超采的地區,經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批準,可以劃定禁止或者限制開采地下水的區域。沿海地區開采地下水應當進行科學論證,並采取措施防止地面沈降和海水入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