隨著中國經濟和城市化的快速發展,國家大力發展交通基礎設施。作為交通基礎設施的樞紐,橋梁結構的安全性對保障國民經濟和人民財產安全起著重要作用。然而,據相關統計,自2007年以來,中國至少有38座橋梁倒塌,造成了巨大的人員傷亡和財產損失。
那麽橋梁垮塌造成的死傷賠償責任如何劃分呢?根據我國相關法律規定,橋梁垮塌造成人員傷亡的,責任可分為刑事責任和民事賠償責任,由橋梁垮塌的責任人承擔。根據《刑法》第壹百三十七條規定,建設單位、設計單位、施工單位、工程監理單位違反國家規定,降低工程質量標準,造成重大安全事故的,對直接責任人員,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並處罰金;後果特別嚴重的,處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罰金。
?雖然我國大多數橋梁質量相對較好,但頻繁發生的洪水、地震、大風、泥石流等自然災害嚴重威脅著橋梁結構的安全。此外,超載和交通流量的增加使橋面不堪重負,長時間使用容易導致坍塌。
?因此,在橋梁施工中應建立壹套完整的保證體系。預防在建橋梁坍塌事故,主要應從設計方案的選擇入手,根據橋梁施工區域的地質、環境、交通預測、施工技術條件等,選擇最優的設計方案,盡可能避免設計中存在的問題。同時,要加強施工過程的監控和管理,防止不合理的施工方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