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土地房屋征收補償標準是作出房屋征收決定的市、縣級人民政府根據當地經濟情況給予的補償;被征收人可以選擇貨幣補償或者房屋產權調換;被征收人選擇產權調換的,市、縣級人民政府應當提供產權調換房屋,並與被征收人計算結算被征收房屋價值與產權調換房屋價值的差額。
2.法律依據:《國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與補償條例》第二十壹條。
被征收人可以選擇貨幣補償或者房屋產權調換。被征收人選擇產權調換的,市、縣級人民政府應當提供產權調換房屋,並與被征收人計算結算被征收房屋價值與產權調換房屋價值的差額。因征收舊城區個人住宅,被征收人選擇調換改建區房屋產權的,作出房屋征收決定的市、縣級人民政府應當提供改建區或者附近區域的房屋。
第二,城市房屋拆遷征地可以獲得哪些補償?
作出房屋征收決定的市、縣級人民政府給予被征收人的補償包括:
被征收房屋價值補償、被征收房屋造成的搬遷和臨時安置補償、被征收房屋造成的停產停業損失補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