黨的十八屆四中全會作出全面推進依法治國的戰略部署,明確提出建設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法治體系,必須堅持立法先行,完善以憲法為核心的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法律體系。
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法律體系的核心是以憲法為核心,以法律為主體,包括行政法規、地方性法規和其他規範性文件。由七個法律部門和三個層次的法律規範組成的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法律體系已經形成。國家經濟、政治、文化和社會生活的基本和主要方面都有了法律,這為全面實施依法治國方略,構建社會主義和諧社會,實現全面建設小康社會的宏偉目標奠定了堅實的法律基礎。
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的職能;
《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是我國的根本法,是治國安邦的總章程。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的意義在於保障中國的改革開放和社會主義現代化建設,促進中國的社會主義法制建設。維護國家統壹、民族團結、經濟發展、社會進步和長治久安。
社會主義制度是中國人民的根本制度。中國* * *產黨領導是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最本質的特征。任何組織和個人都不得破壞社會主義制度。
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是國家的根本法。通常規定壹個國家的社會制度和國體的基本原則,國家機關的組織和活動的基本原則,公民的基本權利和義務等重要內容,有的還規定國旗、國歌、國徽等首都和統治階級認為重要的制度,涉及國家生活的方方面面。
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具有最高的法律效力,是制定其他法律的基礎。壹切法律和法規都不得同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相抵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