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網絡熱播劇公開使用黃實名購買的手機號,導致黃頻繁受到陌生電話和微信好友驗證通知的騷擾。黃起訴北京互聯網法院,理由是該劇的制片方A和B侵犯了他的隱私權。
近日,北京互聯網法院壹審判決,涉案手機號碼被涉案網劇不當公開,導致黃私生活受到幹擾,超過合理容忍限度。制作方主觀上存在過錯,構成對黃隱私權的侵犯。
擴展數據
隱私權是公民的基本權利。
隨著社會文明的進步,隱私權作為壹項基本的民事權利,在立法取向和法律實施上都呈現出加強保護的趨勢。在此背景下,影視劇制作行業有必要加強公民權利保護的法律意識,進壹步完善註意義務,遵循安全和必要原則,避免因不當行為打擾其私生活安寧。
本案被告作為制作人,希望在藝術創作過程中,將完美的藝術效果呈現給觀眾,這是可以理解的,但選擇恰當的藝術表現方式,避免侵犯他人的合法權益,才是藝術表現的應有之義。
中國青年網-熱門網劇中“暴露”他人手機號碼該由誰負責?法院判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