網上賭博是非法的。根據《刑法》第三百零三條規定,以營利為目的,聚眾賭博或者賭博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並處罰金。開設賭場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並處罰金;情節嚴重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罰金。根據《關於辦理網絡賭博犯罪案件適用法律若幹問題的意見》,利用互聯網、移動通信終端等傳輸賭博視頻、資料,組織賭博活動,屬於刑法第三百零三條第二款規定的“開設賭場”的行為: (壹)設立賭博場所,接受投註的;(二)設立賭博場所並提供給他人組織賭博;(三)代理賭博場所,接受投註;(四)參與賭博場所的利潤分成。
法律客觀性: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檢察院關於辦理賭博刑事案件具體應用法律若幹問題的解釋》第二條以營利為目的,在計算機網絡上設立賭博網站,或者代理賭博網站接受投註的,屬於刑法第三百零三條規定的“開設賭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