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華人民共和國消費者權益保護法》雖然沒有關於無條件退貨的規定,但是消費者收到通過普通渠道銷售的商品後,如果存在產品質量問題,不符合約定,可以在7日內要求退貨。如果消費者發現微信商家銷售假冒偽劣商品,拒絕退貨,可以通過平臺後臺的舉報功能進行舉報。經相關部門核實後,對違規賬戶進行處理。
微信商家不退錢的,可以請求消費者協會或者其他依法成立的調解組織調解,也可以提交仲裁機構仲裁或者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消費者權益保護法
第十九條對有缺陷的產品和服務及時采取措施的義務。經營者發現其提供的商品或者服務存在缺陷,危及人身、財產安全的,應當立即向有關行政部門報告並告知消費者,采取停止銷售、警示、召回、無害化處理、銷毀、停止生產或者服務等措施。采取召回措施的,經營者應當承擔消費者因召回商品所支出的必要費用。第二十三條質量保證義務、缺陷舉證責任,經營者應當保證其提供的商品或者服務在正常使用條件下的質量、性能、用途和有效期限;但是,消費者在購買商品或者接受服務之前已經知道存在缺陷的,但該缺陷的存在不違反法律強制性規定的除外。
經營者以廣告、產品說明、實物樣品或者其他方式表明商品或者服務質量的,應當保證其提供的商品或者服務的實際質量與表明的質量壹致。第二十四條經營者提供的商品或者服務不符合質量要求的,消費者可以按照國家規定和當事人的約定予以退貨,或者要求經營者履行更換、修理的義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