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麽,中國國籍法第三條不是明確規定中國不承認雙重國籍嗎?這種情況是否與《國籍法》第三條的規定相矛盾?
不矛盾,因為第三條只說不承認雙重國籍,也就是說。中國不承認中國公民取得的外國國籍。
所以妳合法取得了外國國籍,但是妳沒有正式聲明妳已經定居國外。在中國政府眼裏,妳還是中國公民,沒有外國國籍。
但是,他們的身份存在空間差異。在美國出生的孩子,在中國登記後,在中國成為中國公民,在美國成為美國公民。也是基於我國《國籍法》第三條的規定:“中華人民共和國不承認中國公民的雙重國籍”。
中國政府不承認中國公民的外國國籍,除非我正式放棄中國國籍。但根據前兩種誤解的解釋,我國國籍法實際上已經默認了雙重國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