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前位置:法律諮詢服務網 - 法律講堂 - 不按合同約定履行付款違反了哪些規定?

不按合同約定履行付款違反了哪些規定?

不按合同約定履行付款違反了合同違約條款,具體基於以下分析:

1.當事人壹方不履行合同義務或者不符合合同義務的,應當承擔繼續履行、采取補救措施或者賠償損失等違約責任;

2.當事人壹方明確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為表明不履行合同義務的,對方可以在履行期屆滿前要求其承擔違約責任;

3.壹方不支付價款、報酬、租金和利息,或者不履行其他貨幣債務的,對方可以要求其支付;

4.壹方不履行非貨幣債務或者履行非貨幣債務不符合約定的,對方可以請求履行,但有下列情形之壹的除外:

(1)法律上或實際上無法履行;

(二)債務的標的物不適於強制履行或者履行成本過高;

(三)債權人未在合理期限內請求履行。

當事人壹方不履行合同義務或者履行合同義務不符合約定,給對方造成損失的,損害賠償額應當相當於因違約所造成的損失,包括合同履行後可以獲得的利益;但是,不得超過違約方在訂立合同時預見或者應當預見的損失。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581條。

當事人壹方不履行債務或者履行債務不符合約定,根據債務的性質不能強制履行的,對方可以請求其承擔由第三人履行的費用。

  • 上一篇:違反和非法的區別
  • 下一篇:中國婦女就業保障的主要內容
  • copyright 2024法律諮詢服務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