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依據:
《陜西省人口與計劃生育條例》第四十八條依法辦理結婚登記的夫妻,在結婚登記前應當參加婚前醫學檢查,其假期在國家規定婚假的基礎上增加十天。職工合法生育子女的,在法定產假的基礎上增加產假60天,同時給予男方護理假15天,夫妻異地居住的,給予男方護理假20天。參加孕前檢查的女職工,在法定產假的基礎上,給予產假十天。
女職工生育壹周歲以上子女前,所在單位應當嚴格按照國務院《女職工勞動保護特別規定》保證哺乳時間,提供哺乳條件。因特殊情況,單位確實不能保證哺乳時間和提供哺乳條件的,經與單位協商,可以給予三個月至六個月的哺乳假。哺乳假期間,津貼按生育津貼標準發放,不影響晉升和調資,計算工齡。
員工在婚假、產假、護理假期間視同出勤,享受相應的工資福利待遇。
《女職工勞動保護特別規定》第七條女職工享受98天產假,其中產前可休15天;難產的,增加產假15天;多胞胎的,每多生1個嬰兒,產假可增加15天。懷孕後不滿4個月流產的女員工有權享受15天產假;懷孕4個月後流產的婦女有權享受42天的產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