是的,我國民事訴訟法規定,當事人及其法定代理人可以委托1至2人作為訴訟代理人。法律之所以這樣規定,壹方面是考慮訴訟需要,尊重當事人意思表示;另壹方面也是對委托代理人數量的限制,既不影響當事人行使訴訟權利,又方便了訴訟程序。
2.有什麽優缺點?
贊成:如果兩位律師集思廣益,案件可能會有更大的突破,妳的權益可以得到更好的保護;審判期間的勢頭可能會更強。
缺點:妳會承擔更多的律師費;兩位律師可能意見不壹,難以達成壹致,可能對整個案件不利。
3.有朋友說,雇兩個律師,會讓兩個律師都不負責任。是這樣嗎?
律師是否管,是律師個人素養的問題,這裏沒有明確的答案。
個人觀點:
就問壹個。婚姻法相對其他法律來說比較簡單,不需要請兩個代理。
如果希望律師更負責任,可以做風險代理。如果妳贏了,妳會承擔更多的律師費。
找壹個比較知名的律師代理妳,但是訴訟費用應該會高壹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