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前位置:法律諮詢服務網 - 法律講堂 - 我國部分城市從什麽時候開始實施垃圾分類政策?

我國部分城市從什麽時候開始實施垃圾分類政策?

中國第壹個垃圾分類的城市是北京。1996 65438+2月15,北京西城區大成巷的居民在非政府組織地球村的幫助下開始垃圾分類。原來的分揀桶是居委會成員用省下來的年終獎購買的。分類後的垃圾將由居委會聯系的商販和企業清運。日復壹日,年復壹年,居民們從未停止過。

壹、常用的垃圾分類壹般分為四類:

1,可回收垃圾

2、廚余垃圾

3.有害廢物

4.其他垃圾

二、垃圾分類的好處和意義

1.減少環境汙染

2.節約土地資源

3.可再生資源的利用

4.提高人們的價值觀

三、垃圾分類的原則

1,分用

2、因地制宜

3.自覺自主

法律依據:

固體廢物法修訂草案

第三十八條規定,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應當采取因地制宜的分類方式,加快建立生活垃圾分類投放、分類收集、分類運輸、分類處理的垃圾處理體系,實現垃圾分類制度的有效覆蓋。

  • 上一篇:未經同意,公司擅自調動崗位,及相關法律問題。
  • 下一篇:中國土地利用的基本原則和國家政策是什麽?
  • copyright 2024法律諮詢服務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