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常用的垃圾分類壹般分為四類:
1,可回收垃圾
2、廚余垃圾
3.有害廢物
4.其他垃圾
二、垃圾分類的好處和意義
1.減少環境汙染
2.節約土地資源
3.可再生資源的利用
4.提高人們的價值觀
三、垃圾分類的原則
1,分用
2、因地制宜
3.自覺自主
法律依據:
固體廢物法修訂草案
第三十八條規定,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應當采取因地制宜的分類方式,加快建立生活垃圾分類投放、分類收集、分類運輸、分類處理的垃圾處理體系,實現垃圾分類制度的有效覆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