證券交易內幕信息或者非法獲取內幕信息的其他人員,不得利用內幕信息進行證券交易活動。
禁止國家工作人員、媒體從業人員及相關人員編造、傳播嚴重影響證券交易的虛假信息。
禁止法人以自己的名義開立賬戶和買賣證券。
禁止任何人挪用公款買賣證券。
國有企業和國有資產控股的企業不得炒作上市股票。
除上述法律未禁止的證券交易行為外,還有壹些其他合法的交易行為,如:
機構投資者買賣證券,應當事先開立證券賬戶。證券賬戶的使用應當符合法律法規的規定,不得用於非法交易活動。
投資者應當使用合法的證券交易軟件進行交易,不得使用未經批準的軟件進行交易。
證券交易的收費應當合理、公開、透明,不得有歧視性收費等違法行為。
投資者買賣證券,應當按照規定繳納相關稅款、傭金等費用,不得偷稅漏稅。
投資者應當遵守法律法規的規定,不得從事欺詐、操縱市場等違法活動。
總之,投資者在進行證券交易時,應當遵守法律法規的規定,合法合規地進行交易。同時,監管部門也要加強對證券市場的監管,嚴厲打擊各類違法行為,維護市場的公平、公正和透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