資本主義國家的立法機構是議會。中國的立法機關是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及其常務委員會。就廣義的“法”而言,立法機關的範圍也相應擴大了。比如,國務院可以制定行政法規,省、自治區、直轄市的人民代表大會及其常務委員會可以制定地方性法規,民族自治地方的人民代表大會可以制定自治條例。
現代立法機關是代議制政治的產物,其性質最明顯的特征在於其代表性,即人民選舉代表或議員組成立法機關統壹制定法律和監督行政。立法機關的性質是代議制,但它具體和直接代表誰,以及如何理解代表與被代表的關系,在理論上頗有爭議。
立法權的意義
1.立法權是指立法機關(議會或其他代表機構)行使的制定、批準、解釋、補充、修改或廢除法律的權力。
2.立法權是指立法機關行使的與行政權、司法權相對應的權力。這個意義上的立法權是三權分立意義上的立法權,包括立法機關的全部職權。
3.立法權是指立法機關依法行使的制定、承認、解釋、補充、修改或廢除法律的權力。
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制定和修改刑事、民事、國家和其他基本法律。NPC常務委員會制定和修改除應由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制定的法律以外的法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