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生態為本,生態優先。生態文明建設的核心在於恢復和維護自然的生態平衡,強調地球與人類的和諧關系。
2.將生態文明建設納入國家發展戰略。生態文明建設是保持國家可持續發展的基礎,需要從宏觀政策上推動,形成系統的政策、法律和制度保障。
3.科學決策,精細管理。科學的決策和規劃可以實現資源的優化配置和生產方式的升級,精細化管理可以有效降低環境質量風險和汙染的可能性。
4.踐行預防為主的理念。人們越來越重視防止汙染和生態破壞,特別是對建築、生產、儲存和運輸等關鍵環節進行精確管理,以減少對環境的負面影響。
5.促進可持續發展和循環經濟模式。生態文明建設應倡導綠色經濟和循環經濟的理念,充分利用現有資源和技術優勢,努力實現可持續發展的目標。
6.加強監管和治理。除了加強制度建設,還要落實監督管理措施,實行全過程生態環境管理制度,建立健全政府監管、企業自律、社會參與和公眾監督機制,督促企業和人民群眾遵守法律法規,保護生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