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國的教育法律體系壹般包括:壹是憲法中關於教育的規定;二是教育基本法;三是單向教育法;第四,教育行政法規;第五,地方教育法規;第六,教育法規。
教育法律制度的結構從教育法律制度的縱向構成來看,由於教育法律制度的立法權限和程序不同,教育法律制度的適用範圍和效力也不同。
目前,我國教育法律體系的架構由《中華人民共和國教育法》指導下的六部部門法組成,即《中華人民共和國義務教育法》、《中華人民共和國職業教育法》、《中華人民共和國高等教育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教育促進法》。
教育法制的重要性體現在以下幾個方面:
1.規範教育行為:教育法律法規約束和規範教育活動,保證教育機構和從業人員遵守法律法規,不違法違規。
2.保障教育權益:教育法律法規保障公民受教育權,禁止不合理的入學門檻、強制消費等侵害群眾合法權益的行為。
三、促進教育發展:教育法規動員社會資源,加強教育規劃建設,促進教育持續健康發展。
4.解決教育糾紛:教育法律法規明確了解決教育糾紛的方式和程序,通過司法和非司法手段有效解決教育領域的各種糾紛。
因此,教育法律制度是建立和完善教育制度的必要條件,是維護公民受教育權利、維護社會公平正義的重要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