從法律上講,根據我國《消費者權益保護法》第九條“消費者享有自主選擇商品或者服務的權利”,有權決定購買或者不購買任何壹種商品或者接受或者不接受任何壹種服務”。
此外,根據《餐飲業管理辦法》的相關規定,餐飲企業不得隨意設定最低消費。這包括“不得自帶酒水”、“包間最低消費”等等。商家不能問顧客進來要花多少錢,或者按人頭消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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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管是餐廳還是咖啡廳,說到底都是服務業。
在服務行業,壹切交易都源於* * *情懷:產品解決了客戶的真實需求,服務滿足了客戶的情感體驗。
咖啡館和飲品店的經營理念和實力可能不同,但通過服務釋放出來的善意是相通的,是能打動人的。房租水電成本再高,都是商家自身經營模式不得不面對的問題,絕不是趕走幾個“占座不消費”的客戶就能解決的。
和顧客有積極的心情,店鋪的生意也不會差。反之,與客戶發生矛盾,會兩敗俱傷。商店和顧客也是相互對比的。在市場競爭下,商店可以提供適當的服務,甚至超出預期,但顧客也要明白服務的底線。如果真的發生糾紛,不要用情緒去解決生意上的問題,善良賺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