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前位置:法律諮詢服務網 - 法律講堂 - 我朋友吸毒被抓後,派出所把他放了,要求他在規定時間內提供其他吸毒人員,可以不追究他的責任。

我朋友吸毒被抓後,派出所把他放了,要求他在規定時間內提供其他吸毒人員,可以不追究他的責任。

自我吸毒不屬於犯罪,屬於治安問題,可能會受到治安拘留等行政處罰。容留、強迫、引誘、教唆、欺騙他人吸毒的,是犯罪行為。

刑法規定:

第三百五十三條引誘、教唆、欺騙他人吸毒罪;以強迫他人吸毒為手段,引誘、教唆、欺騙他人吸食、註射毒品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並處罰金;情節嚴重的,處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罰金。

強迫他人吸食、註射毒品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罰金。

引誘、教唆、欺騙或者強迫未成年人吸食、註射毒品的,從重處罰。

第三百五十四條容留他人吸食、註射毒品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並處罰金。

治安管理處罰法:

第七十二條有下列行為之壹的,處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可以並處二千元以下罰款;情節較輕的,處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罰款:

(壹)非法持有鴉片不滿二百克、海洛因或者甲基苯丙胺不滿十克或者其他少量毒品的;

(二)向他人提供毒品的;

(三)吸食、註射毒品的;

(四)脅迫或者欺騙醫務人員開具麻醉藥品和精神藥品處方的。

  • 上一篇:不能結婚的直系血親和三代以內的旁系血親如何界定?
  • 下一篇:Xi安銀河科技產業園
  • copyright 2024法律諮詢服務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