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業管理分包是指將物業管理的全部或者部分工作委托給其他組織或者個人的行為。根據《物業管理條例》規定,物業管理分包應當遵循公平、公正、公開的原則,保證服務質量和管理水平。同時,物業服務企業應當自行完成物業服務合同約定的服務內容,不得將全部物業服務業務委托給他人。
在物業管理分包過程中,應註意以下幾點:
1.分包應當以書面形式進行,並明確雙方的權利和義務。
2.分包商應向受托人提供物業管理資料及相關文件,並協助受托人完成所有工作。
3.受托人應當按照合同約定完成各項物業服務,遵守有關法律、法規和規定。
4.分包人和受托人應當將分包事項向業主大會報告,並征得業主大會同意。
5.物業管理分包合同的期限不得超過五年。
總而言之:
物業管理分包章程包括書面形式,明確雙方的權利和義務,提供相關資料和文件,遵守法律、法規和規章,向業主大會報告。在物業管理分包過程中,應當保證公平、公正、公開的原則,保證服務質量和管理水平。同時,物業服務企業應當自行完成物業服務合同約定的服務內容,不得將全部物業服務業務委托給他人。
法律依據:
《物業管理條例》第三十九條規定:“物業服務企業可以將物業管理區域內的專項服務業務委托給專業服務企業,但不得將區域內的全部物業管理委托給他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