先秦法家的發展大概經歷了四個階段:第壹,萌芽階段。法家的出現可以追溯到春秋時期的管仲和子產。人們通常把他們視為法家的先驅。其實這個時候還沒有嚴格意義上的法家,只能算作法家的萌芽期。第二個是創始階段。法家真正的創始人有李悝、吳起、商鞅、沈不海、沈導。開國時期的法家形成了自己的特點:壹是大多親身參與了當時各國的變法浪潮,成為變法運動的實際領導者。其次,重視經濟發展,特別是農業生產。第三,法家的苛法在初始階段就已經走向極端,尤其是吳起和商鞅,他們奉行的是壹種卑鄙的、不那麽寬厚的“斷法、親親、尊恩”的政策。第三是成熟階段。法家思想的最終確立應歸功於韓非。韓非被稱為法家宗師,是因為他綜合和總結了前代法家的成就和教訓,建立了法、術、情相統壹的法家思想,從而使法家思想系統化。第四是衰落期。可以說,秦朝是按照法家的思想模式建立起來的,韓非的思想體系是秦朝思想體系的核心。秦朝建立後,法家的缺點暴露得非常清楚。首先,專制已經成為中央集權制的核心。其次是思想文化領域同樣的專制路線,強調以法為教,以官為師。與此同時,其法律的殘酷性已經到了無以復加的地步。隨著秦朝的滅亡,法家興盛衰落,成為殉道者,從而作為思想文化流派永遠退出歷史舞臺。但其思想仍對中國未來的政治文化產生了長期而巨大的影響。
上一篇:武漢高速防疫政策是怎樣的?下一篇:如何學習法律知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