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現在法律規定的未成年人和成年人的年齡界限是多少?

在民事法律關系方面,我國規定18周歲是未成年人與成年人之間的年齡界限。壹般來說,我們所說的未成年人和成年人都是針對民事領域的。

類似於此,在刑事領域很容易混淆刑事責任年齡的規定。主要內容如下:

1,已滿16周歲的人犯罪,應當負刑事責任,是完全刑事責任年齡。

2.已滿14周歲不滿16周歲的人,犯故意殺人、故意傷害、重傷或者死亡、強奸、搶劫、販賣毒品、放火、爆炸、投毒罪,應當負刑事責任的,即相對刑事責任年齡。年齡在14-16的人,不犯上述罪行的,不追究刑事責任。

3.14周歲以下的人不承擔刑事責任,無論是哪種行為對社會都有危害,也就是完全沒有刑事責任的年齡。

4.已滿14周歲不滿18周歲的人犯罪,應當從輕或者減輕處罰。

5.犯罪時的年齡按照公歷年、月、日計算。過完第壹個生日,從第二天開始,就長滿了鬃毛。

6.未滿16周歲的,不予刑事處罰,責令其父母或者監護人予以管教。必要時也可以由政府收容教養。

7、審理未成年人刑事案件,犯罪年齡尚未查明,且關系到是否應當追究刑事責任和應當判處何種刑罰的,應當退回檢察院補充偵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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