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保護學生權利:憲法規定了公民的基本權利,包括人身自由、言論自由和信仰自由。這些權利是學生應該享有的基本權利,憲法可以保證學生的這些權利得到尊重和保護。
2.維護社會穩定:憲法是國家的根本制度,規定了國家機構的設立、職責和權限以及社會各方面的基本秩序。這些系統的穩定性可以為學生提供壹個安全穩定的學習環境。
3.促進社會和諧:憲法規定了公民的基本義務,包括遵守法律法規、尊重他人權利和積極參與社會活動。這些義務是每個公民的責任。對於學生來說,遵守憲法規定的義務可以促進社會和諧。
4.推動國家發展:憲法是國家的根本大法,規定了國家的發展方向和目標。通過學習憲法,學生可以了解國家的基本法律制度,增強法律意識,從而促進國家的發展。
法律的效力通常分為以下四個層次:
1,憲法效力。憲法是國家的根本法,具有最高法律效力。壹切法律、行政法規和地方性法規都不得同憲法相抵觸。
2.法律效力。法律是全國人大及其常委會制定的規範性文件,包括各種法律、行政法規和地方性法規。它們的效力高於行政法規、地方性法規和規章。
3.行政法規的效力。行政法規是國務院根據憲法和法律制定的規範性文件,效力僅次於憲法和法律,高於地方性法規和規章。
4、地方性法規的效力。地方性法規是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代表大會及其常務委員會根據本地區的具體情況和實際需要制定的規範性文件。不得與憲法、法律和行政法規相抵觸。規章是國務院各部委和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制定的規範性文件,其效力低於憲法、法律、行政法規和地方性法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