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如果工程停了,建設單位可以和施工單位協商工程款的支付問題。如果協商不成,可以向法院提起訴訟,追回工程款。我國法律規定,當事人可以通過和解或者調解解決合同糾紛。當事人不願和解、調解或者和解、調解不成的,可以根據仲裁協議向仲裁機構申請仲裁。涉外合同的當事人可以根據仲裁協議向中國的仲裁機構或者其他仲裁機構申請仲裁。當事人沒有訂立仲裁協議或者仲裁協議無效的,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訴。當事人應當履行發生法律效力的判決、仲裁裁決和調解書;拒不執行的,對方當事人可以請求人民法院執行。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798條隱蔽工程隱蔽前,承包人應通知發包人檢查。若發包人未能及時檢查,承包人可順延工程日期,並有權要求賠償停工、窩工等損失。
第八百條勘察設計質量不符合要求或者逾期不提交勘察設計文件,延誤工期,給發包人造成損失的,勘察人、設計人應當繼續完善勘察設計,減收或者免收勘察設計費,並賠償損失。
第八百零壹條因建築人的原因造成建築工程質量不符合約定的,發包人有權要求建築人在合理期限內無償修理、返工或者重建。經修理、返工或者改建後逾期交付的,建設人應當承擔違約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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