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債務得不到償還,債權人可以向法院提起訴訟。法院判決後,債務人在履行期內不履行法院判決的,債權人可以向法院申請強制執行。法院在受理強制執行時,會依法查詢債務人名下的財產、車輛、有價證券、存款等情況。此外,債務人名下無可執行財產,拒不履行法院生效判決的,其逾期還款等負面信息將被記入個人信用報告,並被限制高消費和出入境,甚至可能被司法拘留。蘇。(1)有欠條、借條或合同的,協商不成,可向法院提起訴訟,要求對方支付;如果沒有欠條、借條、合同,建議收集證據證明欠款事實,如證人證言、匯款憑證、錄音等證據;(二)如果找不到人,法院可以宣布送達和缺席判決;(三)對方當事人勝訴後不支付的,向法院申請強制執行。當事人持有的借據、收據、借條等債權憑證未載明債權人,持有債權憑證的當事人提起民間借貸訴訟的,人民法院應當受理。被告對原告的債權人資格提出了事實抗辯。人民法院經審理認為原告不具備債權人資格的,應當裁定駁回起訴。
法律依據:
《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審理民間借貸案件適用法律若幹問題的規定》第二條出借人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應當提供借據、收據、借條等債權憑證,以及能夠證明借貸法律關系存在的其他證據。
衍生問題:
借條和欠條有什麽區別?
借條和白條的區別在於:第壹,借條證明的是借貸關系,白條證明的是債務關系。借款肯定是欠款,但欠款不壹定是貸款;第二,欠條形成的原因是具體的借款事實。欠條形成的原因有很多,可以基於各種事實;第三,人民法院在審查合法性時適用不同的法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