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
雇主拖欠工資是違法的。如果用人單位拖欠工資,員工可以依法要求公司賠償。具體支付日期由雙方約定,法律上沒有強制性規定。只要單位每月支付壹次,就是合法的。至於當月還是上月,沒有嚴格規定。所以,只要勞動者所在單位按時發放工資,即使在下個月發放壹個月的工資也是合法的。工資應當以貨幣形式按月支付給勞動者本人。不得無故克扣或者拖欠勞動者的工資,而按月支付是指應當以月工資、月結工資的形式支付工資,所以用人單位應當在自然月結束後30日內結清工資,超過30日即構成拖欠工資。單位因生產經營困難確實無法及時支付工資的,可以與工會協商延期壹個月支付工資。及時告知所有員工支付情況,並報主管部門備案。沒有主管部門的,由市或者區、縣勞動保障行政部門備案。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第三十條* * *用人單位應當按照勞動合同的約定和國家的規定,按時足額支付勞動者勞動報酬。用人單位拖欠或者未足額支付勞動報酬的,勞動者可以依法向當地人民法院申請支付令,人民法院應當依法簽發支付令。
《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第五十條* * *工資應當以貨幣形式按月支付給勞動者本人。不得克扣或者無故拖欠勞動者的工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