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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將駕駛證從非營運轉為營運?

將非營運車輛改為營運車輛的方法如下:

1,申請車輛近期綜合性能檢測報告復印件,提交原件;

2、填寫完整並加蓋公章的《汽車貨運經營許可申請表》;

3.申請人有效的道路運輸經營許可證復印件。

非法經營的構成要件是什麽?

1,未取得道路運輸經營許可證;

2.以營利為目的;

3.服務對象必須是不特定的公眾;

4.使用客運和貨運車輛;

5.服務內容是道路運輸服務。

綜上所述,非營運車輛變更為營運車輛的,當事人應當持所需證件、憑證辦理變更手續。根據我國相關法律規定,註冊登記的機動車應當符合機動車安全國家技術標準。申請機動車登記時,應當接受機動車安全技術檢驗。將非營運機動車變更為營運機動車,需要申請人向登記機關提交道路運輸證;公司營業執照;道路運輸許可證;登記證書和駕駛執照;經登記機關審核同意的駕駛證等材料應當變更。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225條

非法經營罪違反國家規定,有下列非法經營行為之壹,擾亂市場秩序,情節嚴重的,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並處或者單處違法所得壹倍以上五倍以下罰金;情節特別嚴重的,處五年以上有期徒刑,並處違法所得或者沒收財產壹倍以上五倍以下罰金:

(壹)未經許可經營專營、專賣商品或者法律、行政法規規定限制經營的其他商品的;

(二)買賣進出口許可證、進出口原產地證書和其他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經營許可或者批準文件的;

(三)未經國家有關主管部門批準,非法從事證券、期貨、保險業務,或者非法從事資金支付結算業務的;

(四)其他嚴重擾亂市場秩序的非法經營活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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