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許可法》第二十三條:法律、法規授權的具有管理公共事務職能的組織,在法定授權範圍內,以自己的名義實施行政許可。本法有關行政機關的規定,適用於授權組織。
《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處罰法》第十七條:法律、法規授權的具有管理公共事務職能的組織,可以在法定授權範圍內實施行政處罰。
《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強制法》第七十條:法律、行政法規授權的具有管理公共事務職能的組織在法定授權範圍內以自己的名義實施行政強制,適用本法關於行政機關的規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