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的強制措施大多是在違反刑法的刑事訴訟中,如逮捕、拘留、監視居住、取保候審等。民事訴訟活動中很少有強制措施。
通俗地說,是不是要用法律來解決分居?即使起訴到法院,也不會受理。最好的辦法就是心平氣和的談判。當然可以找法院和居委會協調,做思想工作。兄弟算賬清楚,兄弟倆有什麽不能說的?
(問題是妳加的,我來修改壹下答案:還是沒有。不管妳說的是什麽具體情況,都不能通過“法律強制措施”強行分離。因為這屬於私法的民商事領域,應該是雙方自治,即雙方同意,法律強制措施屬於公法領域,不能涉及。
不同意分居,想通過法律強制執行是不行的,但是可以提高或者降低條件。這是純粹的談判。至於具體的讓步或者要求,建議妳去律所咨詢專門研究公司法的律師,讓他給妳壹些建議,把握好度。這樣更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