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兄弟借錢需要寫借條嗎?

如果確實存在借貸關系的事實,為了便於以後核實和催款,要按照實際借款金額寫借條。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六百六十七條借款合同是借款人向貸款人借款,到期歸還借款並支付利息的合同。

第六百六十八條借款合同應當采用書面形式,但自然人之間另有約定的除外。

借款合同的內容壹般包括借款種類、幣種、用途、金額、利率、期限、還款方式等條款。

第六百六十九條訂立借款合同,借款人應當按照貸款人的要求,提供與借款有關的業務活動和財務狀況的真實情況。

第六百七十條貸款的利息不得提前從本金中扣除。提前從本金中扣除利息的,按實際貸款金額歸還貸款並計算利息。

第六百七十壹條貸款人未按照約定的日期和金額提供貸款,給借款人造成損失的,應當賠償損失。

借款人未按約定的日期和金額催收貸款的,應按約定的日期和金額支付利息。

第六百七十二條貸款人可以按照約定檢查監督貸款的使用。借款人應按約定定期向貸款人提供相關財務會計報表或其他資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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