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哲學原理》的出版引起了截然不同的反響,也引起了人們對黑格爾法哲學的矛盾評價。《法哲學原理》這本書逃過了目光短淺的普魯士政府,得到了普魯士政府的稱贊。同時也受到了同樣目光短淺的激進派的指責,尤其是該書序言中“現實的就是合理的,合理的就是現實的”這壹命題,被他們用來指責黑格爾是普魯士君主的捍衛者。
但是,馬克思和恩格斯對《法哲學原理》壹書給予了正確的評價。他們認為,在這本書裏,德國的國家哲學和法律哲學得到了“最系統、最豐富、最完整的闡述”,可見這本書在西方法律思想史上的突出地位。本書系統闡述了現代資產階級的基本政治原則——自由原則,在壹定程度上肯定了資產階級代議制和君主立憲制。其關於法律是客觀的,應當以真實的形式認識法律的理論,其關於法律應當制定得詳細但不要太詳細,應當按照法律程序處理而不要機械對待的辯證論述,特別是其關於編纂成文法典、司法平等和公開審判的主張,對封建神學法律觀和專制法律制度具有革命性的意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