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網絡安全法》第十四條* * *任何個人和組織都有權向網絡信息、電信、公安等部門舉報危害網絡安全的行為。接到舉報的部門應當依法及時處理;不屬於本部門職責的,應當及時移送有權處理的部門。有關部門應當為舉報人的相關信息保密,保護其合法權益。
《中華人民共和國網絡安全法》第四十九條* * *網絡運營者應當建立網絡信息安全投訴舉報制度,公布投訴舉報等信息,及時受理和處理網絡信息安全投訴舉報。網絡運營者應當配合網信部門和有關部門依法實施的監督檢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