從世界範圍來看,要擺脫“人治”的束縛,走上“法治”的道路,除了具備壹定的經濟條件外,還必須具備壹定的政治基礎,需要壹定的政治制度的支撐,這就是民主政治。
中央明確指出:“沒有社會主義民主法制決不是社會主義法制,沒有社會主義法制也決不是社會主義民主。”。十壹屆三中全會後,我們恢復和發展了被踐踏的社會主義民主制度,並使之合法化,從而為我國逐步實現法治提供了現實可能性。
總之,民主政治是法治國家的基石,缺乏政治民主的國家不可能是法治國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