隨著學前教育的發展,幼兒園保育員的工作越來越受到人們的重視。但是,目前我國幼兒園保育員工作中存在著工作職責不明確、隊伍整體素質不高、隊伍不穩定等問題。
因此,有必要澄清護士崗位的含義,提高對護士工作的認識。從歷史的角度來看,保育的含義隨著社會的發展而演變,護士的教育要求不斷提高,責任也日益明確。
參考發達國家對保育員崗位的定義和責任定位,幼兒園保育員應定義為在幼兒園、社會福利機構及其他護理機構中,協助幼兒園教師負責嬰幼兒保健,培育和協助教師教育嬰幼兒的專業技術人員。
長期以來,我國幼兒園保育員的工作壹直被忽視。在很多人看來,幼兒園保育員的主要工作就是關註孩子的安全,打掃衛生,負責孩子的飲食,管理班級設備。所以很多人認為,做壹個好護士的關鍵是要有愛心,不需要專業知識和技能,不需要專門的培訓和訓練。
壹方面,幼兒園不明確保育員的工作職責,認為保育員只需要做好衛生和照顧孩子的安全即可,對保育員參與幼兒教育不提出明確要求;另壹方面,大部分護士並不認為自己是教職員工,對自己工作的理解是衛生,包括室內外環境衛生,孩子生活用品的清潔,教具的清潔等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