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銀行的真正意義是什麽?

銀行的真正意義是促進社會金融和諧,避免市場金融混亂,執行貨幣政策,對國民經濟進行宏觀調控,監督管理金融機構乃至金融業。

壹般認為最早的銀行成立於1407年的威尼斯。後來,荷蘭在阿姆斯特丹、德國在漢堡、英國在倫敦設立了銀行。18年末到19年初,銀行發展壹般。

擴展數據

銀行是商品貨幣經濟發展到壹定階段的產物。其生產大致可分為三個階段:

第壹階段:貨幣兌換業和貨幣兌換商的出現。

第二階段:增加了貨幣保管和收付的業務,即貨幣兌換業演變為貨幣管理業。

第三階段:兼營貨幣保管、支付、結算、借貸等業務,此時貨幣兌換業將向銀行業發展。

銀行的產生和發展與貨幣商品經濟的發展有關,前資本主義社會的貨幣兌換業是銀行業形成的基礎。貨幣兌換業起初只從事硬幣兌換業務,後來代商人保管貨幣和收取現金。這樣,匯兌商人逐漸聚集了大量的貨幣資金。當貨幣兌換商從事借貸業務時,貨幣兌換商就發展成了銀行。

最早的銀行業起源於古代西歐的貨幣兌換業。最初,貨幣兌換商只為商戶兌換貨幣,後來發展到為商戶保管貨幣,收付現金,結算匯款,但不支付利息,收取保管費和手續費。隨著工商業的發展,貨幣兌換商的業務進壹步發展,他們聚集了大量的貨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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