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司法體制改革,法官檢察官遴選制度。即作為檢察官和法官,統壹招聘。從基層檢察院、法院選拔優秀人才。我想考上檢察官和法官是不可能的。剛剛看了2016國家公務員局公務員招錄職位表。檢察院只有四個崗位,壹個文件檢查,兩個翻譯,壹個文書人員。沒有檢察官的職位,也沒有法官的職位。所以能不能考檢察官、法官,要看當年的職位表中是否有相應的招考職位。如果沒有計劃招考指標,就不能報考。
《中共中央關於全面推進依法治國的決定》於2014年10月23日在中國共產黨第十八屆中央委員會第四次全體會議上通過。
《決定》要求,新任命的法官、檢察官由高級人民法院、省級人民檢察院招錄,並全部在基層法院、檢察院任職。上級人民法院、人民檢察院的法官、檢察官壹般從下級人民法院、人民檢察院的優秀法官、檢察官中選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