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永州市農村宅基地管理暫行辦法》等相關法律法規,永州市農村宅基地面積分配根據不同區域、不同家庭人口等因素確定。壹般來說,每個農村家庭只能分配壹處宅基地,面積不得超過當地標準。具體宅基地面積標準可參照當地政府下發的文件或咨詢當地土地管理部門。申請宅基地證書需要按以下步驟進行:
1.申請:符合宅基地申請條件的農民,以戶為單位向所在村民小組提出宅基地和建房(規劃許可)書面申請。
2.村民小組的審核和公示:村民小組收到申請後,提交村民小組會議討論,公示申請理由、擬用地位置和面積、擬建建築物高度和面積等。在集團範圍內。公示無異議或者異議不成立的,村民小組將申請農戶、村民小組會議記錄等材料送交村集體經濟組織或者村民委員會(以下簡稱村級組織)進行審核。
3.村級組織審查:村級組織重點審查提交材料是否真實有效,擬建房用地是否符合村莊規劃,是否征求建房用地相鄰權利人意見。審批後,由村級組織簽署意見,提交鄉鎮政府。
4.鄉鎮政府審批:鄉鎮政府根據各部門聯審結果,對農村宅基地申請進行審批,並出具農村宅基地批準書。
5.核發宅基地使用證:符合條件的,核發宅基地使用證。
第三,總結壹下。
綜上所述,永州市農村宅基地面積分配是根據當地政策法規和實際情況確定的,具體標準需要當地政府文件規定或與當地土地管理部門協商。
第四,法律依據
1.《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
2 .《永州市農村宅基地管理暫行辦法》
3.其他相關法律、法規和政策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