器官捐獻流程:1。捐獻者到紅十字會無償獻血,領取器官捐獻誌願書。2、由捐獻者本人或其直系親屬填寫《器官捐獻誌願》。3.器官捐獻誌願表填寫完畢後,由捐獻者本人或委托他人交給紅十字會。4.捐獻人臨終時,委托人應當提前通知紅十字會,做好準備工作。5.在取得捐獻者的死亡證明後,可以捐獻器官。
法律客觀性:
《人體器官移植條例》第七條應當遵循自願、無償的原則。公民有權捐獻或不捐獻自己的人體器官;任何組織和個人不得強迫、欺騙或者誘導他人捐獻人體器官。第八條公民捐獻人體器官應當具有完全民事行為能力。公民捐獻人體器官應當有書面捐獻意願,並有權撤銷其明示的捐獻人體器官意願。公民生前表示不同意捐獻其人體器官的,任何組織或者個人不得捐獻或者摘取其人體器官;公民生前不同意捐獻人體器官的,其配偶、成年子女、父母可以書面同意其死後捐獻人體器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