賣酒需要有專門的酒類專賣許可證。因此,即使妳有預包裝食品經營許可證,如果這個許可證不包括酒類銷售,那麽妳就不能合法銷售酒類。
申請酒類零售許可證需提交以下材料:
1,書面申請報告。
2.營業執照。
3.法定代表人身份和住所證明。
4.食品衛生許可證。
5、註冊資本驗資證明。
6.倉儲證明、經營場所、房產證或租賃合同。
賣酒需要有營業執照和酒類零售許可證。辦理酒類零售的前提是取得食品流通預包裝食品不含熟食和鹵味,才能辦理酒類零售許可證。
綜上,預包裝食品不能直接賣飲料,還需要其他相關證明。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
第三十五條
國家對食品生產經營實行許可制度。從事食品生產、食品銷售、餐飲服務,應當依法取得許可。然而,食用農產品的銷售和僅在預包裝食品中的銷售不需要許可。僅銷售預包裝食品的,應當報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食品安全監督管理部門備案。
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食品安全監督管理部門應當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許可法》的規定,審查本法第三十三條第壹款第壹項至第四項規定所需的有關材料,必要時對申請人的生產經營場所進行現場檢查;對符合規定條件的,準予許可;不符合規定條件的,不予許可並書面說明理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