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因支付定金壹方的原因導致合同無法履行的,已經支付的定金不能返還。
2.如因收取定金壹方的原因導致合同無法履行,應雙倍返還已收取的定金。
3.因不可抗力致使合同無法履行的,可以要求返還定金。
4.如因第三方原因導致合同不能履行或不能如期履行,可以要求雙倍定金,但在對方支付定金後,可以向第三方主張賠償。
什麽是押金?
在合同簽訂之前,定金也叫訂金。預先支付壹定的金額是為了保證交易的順利進行。根據我國相關法律規定,定金可以作為債權的擔保,壹旦債權人履行了債務,定金應當收回或者作為價款。但債權人違約不履行債務的,定金無權要求返還。
綜上所述,已支付的定金壹般不予退還,但收到定金的壹方不履行約定債務的,應當雙倍返還。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157條
民事法律行為無效、被撤銷或者被認定無效後,行為人因該行為取得的財產應當返還;無法返還或者沒有必要返還的,應當折價賠償。有過錯的壹方應當賠償對方因此所遭受的損失;各方都有過錯的,應當承擔各自的責任。法律另有規定的,從其規定。
第587條
債務人履行債務的,定金應當作為價款或者收回。支付定金的壹方不履行債務或者履行債務不符合約定,致使合同目的不能實現的,無權請求返還定金;收取定金的壹方不履行債務或者履行債務不符合約定,致使合同目的不能實現的,定金應當雙倍返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