但是,工資能否照常發放沒有法律依據,因為婆婆不屬於享受國家規定的喪假待遇的直系親屬,所以具體情況由單位掌握。在批準的婚喪假和旅遊假期間,員工的工資將照常支付。途中的差旅費等。,都由員工自己承擔。
請喪假的流程是:
1.如果員工要請假,需要提交請假條;
2、當事人按照用人單位規定的程序逐級報有審批權限的領導審批,嚴格要求需提供死亡證明或火化證明,以及戶口簿或親屬關系證明;
3.如果來不及,可以事後補齊證明死者死亡的證件等材料。如果喪事緊急,可以先給相關領導打電話,事後再辦理手續。
綜上,老嶽父的已故女婿不能請喪假,因為老嶽父不是女婿的直系親屬。所以嶽父去世後,女婿只能請事假,不能請喪假。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第四十八條
國家實行最低工資保障制度。最低工資的具體標準由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制定,報國務院備案。
用人單位支付給勞動者的工資不得低於當地最低工資標準。
第五十壹條
在法定節假日、喪假和依法參加社會活動期間,用人單位應當依法支付工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