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部分媽媽在懲罰期間可能都不想懷孕,因為她們知道這樣對自己不好,對孩子更不好。孩子壹出生就會和母親分開。這樣的痛苦不是所有媽媽都能接受的,尤其是剛生完孩子的媽媽。
但是,有些人也會用這種更人道的刑罰來為自己的罪行減刑。有些人懂法律,所以會利用法律。我們的法律是人道的,我們是幸運的,但是那些利用法律的罪犯真的很可惡。
大部分人可能不是這樣的。畢竟人心都是肉,罪犯也是人。我們看到的那些犯罪的母親,大部分都是後來才知道自己有了孩子,但也會受到壹些照顧,因為畢竟我們的國家沒有那麽冷血。對於壹些孕婦來說,犯罪是要承擔法律責任的,但是對於處罰,肯定是要酌情處理的。大部分母親都沒有那麽狠心,把孩子當成自己的工具,但是我們在這裏要告訴妳的是,有什麽事都可以去找警察,千萬不要自己處理,不要犯壹些不該犯的,後悔終生的錯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