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個體工商戶設立、變更、註銷登記所需材料(壹)個體工商戶設立登記需提交的文件材料目錄1。申請人簽署的個體工商戶設立登記申請書;2.申請人的身份證明;3.營業場所證明;4.國家法律法規要求的其他文件。法律、行政法規規定需經有關部門批準的業務的相關批準文件。(二)個體工商戶提交文件材料目錄1。申請人簽署的個體工商戶註銷登記申請書;2.營業執照正本和副本;3.國家法律法規要求的其他文件。二。個體工商戶登記費(壹)登記費。個體工商戶開業登記費每戶20元;發放營業執照,不收取額外費用。每四年重新登記換發壹次營業執照,收費20元。(2)改變註冊標準。個體工商戶辦理變更登記,每戶每次收費十元。(三)換發營業執照的費用。個體工商戶因營業執照遺失或損壞需要補辦(或變更)營業執照的,每次收費十元。(四)、收費企業營業執照復印件。個體工商戶自願領取營業執照副本,每份收取工本費三元。3.個體工商戶登記程序及時限:受理-審核-發放;申請從事個體經營的個人或家庭,憑當地戶籍證明及其他相關證明向當地工商行政管理部門申請登記,符合條件的填寫申請登記表,在受理登記之日起30日內作出審核決定,核準登記的發給營業執照,不予登記的書面通知本人。國家規定經營者需要符合特定條件或者經行業主管部門批準的,應當在申請登記時提交相關批準文件。國務院《城鄉個體工商戶管理暫行條例》中規定的審批時限是30天。辦理時限:在證件、證書齊全的前提下,個體工商戶工商登記、年檢照1個工作日(到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