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早上六點跳廣場舞很討厭嗎?

法律分析:廣場舞八點以後不算擾民,我國擾民時間是晚上22點到早上6點之間。早上六點在外面跳廣場舞不違法,但是影響了別人,肯定是擾民。妳可以告訴他們說別的地方或者小聲點,或者投訴物業或者報警。如果能設定壹個時間限制,既不影響他人,也不耽誤鍛煉和娛樂,那是最好的。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環境噪聲汙染防治法》第四十壹條本法所稱社會生活噪聲,是指除工業噪聲、建築施工噪聲和交通噪聲以外,因人類活動產生的幹擾周圍生活環境的噪聲。

第四十五條禁止任何單位和個人在城市市區噪聲敏感建築物集中區域使用高音廣播喇叭。

在城市街道、廣場、公園等公共場所組織娛樂、集會等活動,以及使用音響設備可能產生可能幹擾周圍生活環境的過大音量,必須遵守當地公安機關的規定。

第六十三條本法下列用語的含義是: (壹)“噪聲排放”,是指噪聲源向周圍生活環境輻射噪聲。

(二)“噪聲敏感建築物”是指醫院、學校、機關、科研單位、居民住宅以及其他需要保持安靜的建築物。

(三)“噪聲敏感建築物集中區域”是指醫療區、文教科研區和以機關或者居民住宅為主的區域。

(4)“夜間”是指晚上22點至早上6點之間的時間。

(五)“機動車”是指汽車和摩托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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