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前位置:法律諮詢服務網 - 法律講堂 - 如何證明自己是單身?

如何證明自己是單身?

在民政局婚姻登記處開未婚證明。未婚證明壹般由戶籍所在地的民政部門出具。法律上全稱叫無婚姻登記記錄證明,是當事人在壹定時期內是否在民政部門登記的書面證明。壹般需要辦理無婚姻登記記錄證明:司法機關授權委托書、委托人身份證原件、照片兩張、當事人戶口本、身份證原件等。辦理未婚證明時,需要攜帶身份證和戶口本到戶口所在地的區民政局辦理。單身證明的法定全稱是“無婚姻登記記錄證明”,是證明當事人到壹定時間是否在民政部門登記結婚的書面憑證,壹般由戶籍所在地民政部門出具;

先去當地婚姻登記處辦理未婚證明,需要提供兩張大壹寸紅底免冠彩色照片,戶口本和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

第二,然後在戶口所在地居委會填寫申請表,需要提供未婚證明和戶口本復印件。

3.到戶籍所在地街道辦事處辦理未婚證明,需要提供壹寸免冠彩色照片、戶口本和之前在居委會辦理的申請表。

受理補領結婚證和離婚證申請的條件?

1.婚姻登記處有管轄權;

2.當事人依法登記結婚或離婚,至今仍維持這種狀況;

3.當事人持有本法第二十九條至第三十五條規定的身份證件;

4.當事人親自向婚姻登記機關提出申請,填寫《申請補領婚姻登記證聲明書》。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1046條婚姻應由男女雙方自願,禁止任何壹方強迫另壹方,任何組織或個人不得幹涉。

第1047條結婚年齡男性不得早於22歲,女性不得早於20歲。

  • 上一篇:傳播謠言違法嗎?
  • 下一篇:詐騙如何申請強制執行?
  • copyright 2024法律諮詢服務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