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張梅英的個人經歷。

1971 7月-1974 7月,北大德語專業,1974 7月-1979 65438+2月,北大西班牙語,1979 65438+2月-65579。1985-1986 4月德國哥廷根歌德學院,1986 4月-1987 7月,德國圖賓根大學法學院,1987 7月-12。1989 65438+10月-1992 165438+10月德國馬克斯·普朗克外國刑法與國際刑法研究所1992 165438+10月-1996年5月北京大學法律系犯罪學。

從1989開始,他就是德語新犯罪學協會的成員。現任中國青少年犯罪研究會副會長、國際聯絡部主任、中國犯罪學研究會副秘書長。

65438-0987讀完碩士後,在大學犯罪學研究所跟隨導師國際犯罪學協會主席、德語區犯罪學協會主席漢斯·尤爾·斯卡爾納教授學習犯罪學。期間,我去德國法院、監獄等地進行了實證調查。1988應德國馬克斯·普朗克外國刑法與國際刑法研究所邀請,撰寫了題為《中國青少年犯罪的新發展及其新對策》(德文版)的國家報告。65438年至0989年,開始撰寫題為《中德執行制度的發展與結構比較分析》的博士論文。從1989到1992,除了寫論文,還多次參加國際犯罪學學術會議,及時了解和掌握國際犯罪學的學術動態。同時,在德國馬普研究所所長凱澤教授和我的導師卡爾納教授的悉心指導下,我系統地學習了所有的犯罪學理論、實證研究方法以及所有與刑法相關的基礎理論和司法實踐。1992年7月以優異的成績通過博士學位答辯,當年10月復工。回國後多次陪同各司法代表團出訪國外,並擔任翻譯。目前,北京大學法學院開設了犯罪學、刑事執行法、少年法、犯罪心理學等本科和研究生課程。從1993到1996,法律德語在法律部開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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